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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十堰市水路交通法治工作调研报告

   来源:法制科 发布时间:2019-11-11 发布者:

                                                                              调研人员 马珊 龚中强

十堰市港航海事局法制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以学为主、问题导向,注重调查研究,确保问题解决实效,使主题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近期对全市水路交通法治工作开展调研,调研报告如下:

一、 行政执法队伍依法治理的思想认识仍需提高

     行政执法队伍是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中坚力量,是国家法律法规能够切实有效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载体。目前在我市水路交通依法治理的实践中还存在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意识淡薄,法律素质较差,思想和观念相对滞后,执法活动与水路交通行业的经济活动结合的不够紧密,缺乏服务意识;部分执法人员对现有水路交通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不够,在执法过程中随意性大,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不能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人员执法风险防范意识及执法过程中的化解能力不强,导致拒法、抗法等现象发生。

二、 水路交通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够

依法治理贵在监督,需要层层把关。目前水路交通行政执法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监督权,监督措施力度不够,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力量没能得到充分发挥。有些在执法的监督工作上喜欢做表面文章,各种监督考核名目繁多,形式主义严重,雷声大,雨点小,没有什么真动作,从而使得依法治理工作表面轰轰烈烈,实际风平浪静,收效甚微。

三、基层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水路交通运输的发展需要大量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及高水平的执法人员,但现实并不尽人意,水路交通执法标准的提高与行政执法人员的水平不成正比,水路交通执法水平拖了后腿,部门执法人员在专业技术、知识结构上与水路交通发展的需要脱节。随着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水平不能满足行政执法实际需要。

四、执法经费不足,是影响执法效果的原因之一

目前我市水路交通执法的经费来源仅仅是以保工资为根本的财政拨款,对行政执法所需的装备、设施、行动经费等都无专项列支拨付,执法经费来源困难、不足等严重影响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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